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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警方设重奖 举报在逃嫌疑人最高获10万奖金
2011-07-26 09:17:0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金钢 杨婧仪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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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缉捕在逃嫌疑人的“清网行动”,我市警方设重奖奖励有功市民,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疑犯的,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据了解,自5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警方已抓获在逃嫌疑人215名。近日,市公安局针对已摸清的在逃人员底数,对每名在逃人员都落实了抓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规定了抓捕时限。市公安局正告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不要低估公安机关“有逃必追”的信心和决心,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近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关于敦促在押犯法犯罪人员坦白自首、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的通知》。《通告》规定,所有在逃人员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对投案自首的一般犯罪在逃人员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在逃人员,在如实供述罪行,不妨害诉讼顺利进行,不致再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对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投案人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在保证诉讼的前提下,检察院、法院在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以不将其收监。各类在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哈市任何公安机关和办案机关主动投案自首,也可主动联系任何公安民警投案自首。

  警方希望在逃人员的亲属朋友,如果知道在逃人员的下落或与在逃人员有联系,要立即向警方报告,并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反之,在“清网行动”期间,凡是为违法犯罪人员提供藏匿处所、资助财物、交通工具或出具假证明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将分别以包庇、窝藏和伪证罪从重处罚。

  广大市民发现线索也可向全市任何一个公安机关或民警进行举报,并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逃犯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群众提供安全保护,并视情颁发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金;凡对举报人和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群众实施报复、伤害的,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给予打击。

  具体奖励标准

  公安部A级逃犯,奖励现金10万元。

  公安部B级逃犯,奖励现金5万元。

  公安部督捕逃犯,奖励现金3万元。

  省公安厅督捕逃犯、故意杀人逃犯奖励现金2万元。

  其他网上逃犯,根据逃犯性质,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至3000元。

  “清网行动”举报方式

  市公安局报警服务电话:0451-110

  警务督察支队:0451-84279110

  刑侦支队追逃专线:0451-87553304

  传真电话:0451-84271885

  举报邮箱:hrbqwxd@163.com

  邮政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国街86号(“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10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