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28日讯 按照要求,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省发改委负责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两项牵头工作。近年来,省发改委坚持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保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协办部门合力抓好牵头任务落实。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过程,突出制度的系统性、操作性和执行性,省发改委建立了一整套有关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的制度,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体制框架基本建立,推进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形成了涵盖政府投资、操作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链”,搭建起政府规范、部门操作和行政监察三个层面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明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批条件、程序、时限及责任追究办法,使政府投资项目从资金申请、项目安排和计划下达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打造出针对投资体制改革关节点的“监管器”。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和行政干预。同时,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要求,建立完善40项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及20项配套制度,编织了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责任网”。
招标投标监管方面,省发改委紧紧抓住监管体制、协调机制、平台建设这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健全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
省发改委新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处,配备了专职人员,加大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核准审查项目招标方案的工作力度,将招标投标作为重大项目稽查重点,成立了3个稽查室,按行业对不同项目分别开展稽查。通过进一步规范明确招标方式、标段划分、招标范围,避免和防止了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等特点,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共同做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全省项目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平台的搭建,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