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29日讯 双鸭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双鸭山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双鸭山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审查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双鸭山市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双鸭山市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审查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双鸭山市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后监督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负责人楼中梁、马为先、刘伟、刘志强述职;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吴敏等同志任免职的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春福等同志任免职的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听取了吕成才同志的辞职申请;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吕成才同志辞职申请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公布了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并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各项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吕成才同志辞职申请的决定》和拟免职人员名单。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拟任职人员、任后监督对象名单和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