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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轻微事故快速处理适用条件放宽 近四成自行解决
2011-08-12 08:50:5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郜天一
东北网8月12日讯 记者昨天从黑龙江保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由该局与市交管局联合颁布的《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与此前相关法规相比,该《办法》放宽了轻微事故快速处理适用条件,在有全责方、超2000元的事故中,无责方未购商业保险也可实现快速拆解。截至7月底,哈市相关保险公司接的交通事故报案中,有7859件事故通过快速处理办法解决,占总数的近4成。
据介绍,去年11月1日,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在原《细则》基础上,今年7月1日,《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放宽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适用条件。《办法》规定:“有全责方的、车辆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只要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全责方车辆另投保了商业车险的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保险公司提供快速理赔通道。”与此前生效的《细则》相比,在上述条件下,无责任方只需购买交强险即可快速自行协商解决。
据黑龙江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实行一个月来,进一步减少了因轻微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和不必要的现场查勘,随着更多市民了解已放宽适用条件的《办法》,轻微交通事故自行拆解率还可进一步提升。据统计,自今年7月1日至7月底,我市各财险公司接报案件总数为21320件,其中快速处理案件7859件,占总体比例36.9.%。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