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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各方面工作情况报告
2011-08-14 08:56: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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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保障住房建设

  黑龙江日报8月14日讯 1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组成人员认为,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自2008年启动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为重点,以棚户区改造为支撑,以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补充的覆盖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惠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为了确保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提高我省住房保障整体水平,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统一思想,科学规划,进一步提高我省住房保障整体水平。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实物建设量,努力适应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区分保障层次和轻重缓急,统筹考虑住房保障目标的构成比例。

  要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抓好资金落实。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保证土地供应,适当增加其用地指标。要妥善解决拆迁难问题。

  要严格监管,强化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针对保障性住房户型较小的实际情况,提高设计水平。要统筹考虑入住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就医、就学、就业需求,强化社区建设和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要坚持分配公平,全面推进公示制度,严防严查“权力房”、“人情房”、“骗购骗租房”。要搞好后续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确保房源的有效配置,发挥最佳效能。要完善政策体系,为今后制定我省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法规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打击渎职侵权犯罪

  1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总结了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影响,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氛围。

  要强化办案,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查办重点领域,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形成上下一体、区域联动、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从执法犯法、司法不公中发现线索,扩大案源。尽快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确保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受到追究。

  要惩防并举,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1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推进了全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执法检查报告反映了贯彻执行“一法一例”的实际情况,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与老龄工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各项涉老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各级政府要通过财政拨款、民政部门集中使用的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老年福利机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住房兴建和修缮,以及开展养老服务和培训护理员等工作;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各种保险的支付水平;要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定完善各种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

  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

  10日上午,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年初以来,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呈现出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实事求是,对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半年全省经济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为重点的大产业大园区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要加快我省装备制造、石化等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快发展食品、亚麻轻纺等产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以高新技术园区为载体,大力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其成为经济发展中新的增长点;努力发展精深加工和替代产业;大力发展旅游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

  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方面,要加大农业抗灾防灾能力,落实好各项防洪抗涝的措施,做好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争取资金,建设好以民生水利、减灾水利、粮食产能水利为核心的水利化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千万吨奶”和“5000万头生猪”工程,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生猪和奶业稳定发展。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稳步扩大农村需求。

  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要完成年初制定的保障性住房、“三棚一草”改造和“三供两治”建设任务,保证民生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提高就业率。要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搞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和扩大医疗资源。

  在稳定物价方面,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证粮油、蔬菜、肉类等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1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0年省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及相应决议(草案),并对2010年省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10日下午,举行联组会议就2010年省本级决算开展了专题询问。

  组成人员认为,2010年省本级决算的总体情况是好的。省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狠抓增收节支,财政收支保持稳定增长;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卫生、社保等重点事业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继续深化财税改革,积极争取中央财力支持,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政府的决算报告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组成人员同意省政府提出的201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组成人员认为,结合审议决算报告开展的专题询问,增强了人大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集中精力抓发展、一心一意谋民生所做工作和努力的理解与支持;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多更具体地了解情况,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对于推动一些重要问题解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组成人员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前移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科目;收入预算编制要全面完整,支出预算编制要有保有压,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逐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审查范围,改进和完善审查方法,积极探索绩效预算审查的有效途径,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审查队伍,进一步健全部门预决算审查工作机制。

  要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预决算议题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1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结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年初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省政府财政报告内容全面、问题深入、措施明确、建议可行,组成人员对上半年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表示满意。

  为做好今年下半年的财政工作,组成人员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以重点产业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大产业、大园区、大项目建设,确保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上实现财政增收。要切实落实各项预算支出安排,加大对重要民生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专项和财政超收收入,使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通货膨胀压力等中央及省有关重大政策的贯彻实施。

  下半年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预算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可能呈前高后低走势,对此要保持清醒,正视困难,不能盲目乐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开源节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依法治税管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行政成本。要坚持依法理财,加快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强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努力减少和控制预算追加;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要做好明年的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1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

  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开展了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对跨年度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加强了对涉嫌违法违规人员的移送处理。审计机关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全面翔实,揭示问题实事求是、敢于碰硬,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

  为做好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组成人员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逐项研究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机关要加强督察和指导,要积极跟进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跟踪审计力度;要及时通报审计情况、公告整改结果,深入研究针对性、约束性比较强的措施,在治本之策上下功夫,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加强对举债、融资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制止违规担保行为,健全和完善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组成人员同意《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认为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多年来首次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作出决议,决议(草案)针对我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长期存在的问题,立足从体制、制度和机制层面,对加强审计领导、审计整改、审计公告和结果公开、审计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