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体育
搜 索
黑龙江省运动会尚未开赛 哈尔滨市金牌欠九枚
2011-09-10 14:21:19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陈云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10日讯 在9日召开的全省体育系统加强运动队管理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省体育局公布了今年我省几起关于兴奋剂问题及赛风赛纪问题的处罚结果通报。

  虚报年龄冒名顶替三城市扣除省运会金牌

  今年我省少年田径分龄赛中,哈尔滨市的端木翔宇、大庆市的赵伟程等,在比赛中冒名顶替;哈尔滨市的杜佳俊、刘丹以及绥化市的甘鹏等虚报年龄。根据相关规定,省体育局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是对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田径代表队全省通报批评;二是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2014年伊春省运会)金牌榜上,扣除哈尔滨代表团9枚金牌、大庆市代表团3枚金牌、绥化市代表团3枚金牌;三是取消上述运动员参加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资格。

  尿检呈阳性停赛又罚款

  黑龙江省运动员常金雪在2011年3月21日的兴奋剂检查中,所提供的尿样呈阳性。中国田径协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罚:一是运动员常金雪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2年(2011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处以个人罚款2万元;二是教练员赵晓燕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2年(2011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处以个人罚款2万元、禁止参加第七届城运会、取消教练员赵晓燕名下注册的全部运动员参加城运会的资格;三是对运动员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处分、负担4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4万元)。

  教练率队故意罢赛伊春青年男篮禁赛半年

  在今年7月4日进行的黑龙江省“新盟福园”杯青少年男子篮球第一阶段比赛哈尔滨队对伊春队的决赛过程中,比赛进行至第三节结束前,伊春青少年男子篮球队主教练胡磊因不满裁判员的判罚,直接率领其队员故意罢赛,造成比赛未能继续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对赛风赛纪问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伊春市体育局、伊春青少年男子篮球队及主教练胡磊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伊春青少年男子篮球队本次比赛成绩,禁赛半年。

  王鹏“变”刘旭教练被调离

  今年8月20日至22日,在绥化举行的2011年黑龙江省田径锦标赛中,发生了省体校运动员王鹏冒名顶替齐齐哈尔市运动员刘旭参加比赛的赛风赛纪问题。经研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如下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省体校教练员国常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责成省体校将其调离教练员队伍。在省体育局处分的基础上,省体校对此事进行了处理。一是对教练员国常建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教练员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二是对运动员王鹏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及在校期间停止参加省内比赛。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