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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出台
2011-10-17 10:48: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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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17日讯 居民按需用热、计量收费,在哈尔滨市开始成为现实,并在近两年试点基础上,将有更多的居民享受计量供热。哈尔滨市今年的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已出台,仍为两部制基础热价加上计量热价。这是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了解,我国标准供热计量方式有4种:散热器分配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户用热量表法。通断时间面积法的具体计量方法是在每栋楼的供热入口处安装一台热量总表,计算该栋楼的采暖耗热量,同时在每一户安装温控器,计算每户用热时间和用热量。用户自己可以设定室内温度,温控器像空调遥控器一样,自动调节室内温度,室内温度设定高,用热量就多,反之则少。

  目前,哈市物价局已出台了2011~2012年计量收费热价标准,安装供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开始将按计量热费价格执行。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价格:基础热价加上计量热价。具体收费标准是:节能居民住宅的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4.41元;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39.14元。

  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仍按以前的热费价格预交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热费结算。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结余部分退还给热用户。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