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0月20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深入鹤岗市视察讲话精神及近期两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五十四次常务(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及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鹤岗市年末乃至春节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鹤岗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活动范围是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以严格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为重点内容。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加大监督检查密度。在检查中要坚持“头脑清醒,认识到位,整治坚决,责任落实,处罚严格”的原则,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民生,安全更是民生”的理念,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并且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50”及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市政府将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末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