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9日讯(记者 曹曦)按照法律规定和省委的部署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我省132个县区和886个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至10月底已顺利完成。按照文件要求,各地紧紧抓住“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和“实现代表构成‘两升一降一保证’”两条主线,把握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推荐、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组织周密,措施有力,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圆满地完成了代表选举工作任务。
据了解,各地通过换届选举的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选民和代表进一步知法、懂法,增强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激发了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全省共有28395526名选民参加了县人大代表选举,其中14176595名选民还参加了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参选率达分别达到95.2%和99.5%。全省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3046人,乡级人大代表50536人;155个乡镇已陆续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政府领导人员585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299人。
加强对代表候选人审查,严把代表入口关。各县区普遍成立了由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的代表候选人审查办公室,除审查有关法律对代表候选人规定的条件外,还注重审查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哈尔滨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区,齐齐哈尔市龙江、甘南县和鸡西市滴道和恒山区,对拟在两个以上互不隶属行政区域提名和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处理及有群众举报涉嫌违纪行为的拟提名的14名代表候选人,均建议选区不提名。对于经审查确定的代表候选人,选民都比较满意。
代表构成实现“两升一降”。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各为17.34%、18.29%、15.68%,比上届上升4.77 %、4.73%、5.54%;乡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各为5.68%、55.86%、12.1%,比上届上升1.38%、9.52%、2.82%。县级人大代表中妇女比例为25.99 %,比上届上升3.1%;乡级人大代表中妇女比例为25.44 %,比上届上升3.33%。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有所降低。县级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比例为28.25%,比上届下降7.6%;乡级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比例为19.04%,比上届下降6.96%。少数民族代表也都予以保证。
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代表和选民的民主权利。各地对党政提名和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对待。密山市、克东县、佳木斯市郊区、绥化市北林区等县区,除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代表候选人由政党和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外,其他结构的候选人尽量由选民联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和选票上,对两种提名方式产生的代表候选人均按姓名笔画排列,选出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政党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当选率为96.7%,选民联合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当选率为3.3%,选举委员会均依法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