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讯 2011年2月13日17时许,谢某给其前女友王某打了个电话,可是不成想这个电话引起在王某身旁的男友孙某不满,双方见面后便发生口角。谢某觉得面子过不去,便纠集刘某、毛某来到鹤岗市工农区找到了孙某等人,当时谢某持携带的砍刀砍孙某,被王某拽住,这时刘某持携带的尖刀捅孙某,二人便厮打在一起,此时毛某将孙某按在沙发上,刘某持尖刀将孙某腹部刺伤,经法医鉴定系重伤。不久谢某、刘某、毛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谢某等三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且各自的家属都积极对孙某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孙某的谅解,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以谢某、刘某、毛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