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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我省旅游产业呈快速发展态势
2011-12-07 10:02:4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宋立群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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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7日讯 6日,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佟东升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在完善旅游发展规划、转变旅游发展方式、科学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大幅改善,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报告显示,各级政府成立了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积极营造旅游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通过学习宣传,旅游者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增强,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观念得到强化,旅游管理者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高,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法治环境逐渐形成。各级政府在搞好旅游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把制定和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首要环节,初步形成了全省旅游规划体系。依法加大了对旅游市场的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旅游产业发展的运营秩序。各级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旅游管理和监督工作,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年”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进扶持政策落实,大力提高旅游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各级政府认真执行《条例》关于扶持旅游产业开发的有关规定,省政府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景区建设。大力支持十大板块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冰雪、生态、边境三大旅游产品体系。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力度,旅游产业开发势头强劲。2010年全省开工旅游项目369项,总投资达到150.61亿元。注重利用国内外各种媒体,加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我省旅游形象日益鲜明,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旅游市场空前繁荣。

  报告指出,《条例》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客观评价,我省旅游产业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在贯彻实施《条例》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