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11日讯 省委作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部署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深刻领会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摆影响和制约创业、创新、创优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支持“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办法,全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省纪检委决定,一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资源集约利用、推进清洁节约生产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搞好问题排查和工作整改。二是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组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文化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科技产业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由省、市层面向高校、企业和县、乡基层拓展延伸。加强对公共资源“四要素”市场交易项目和煤矿“六证”审批的监督。拓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覆盖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四是严肃惩处破坏“三创”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在“三创”活动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商业贿赂的案件。
省委组织部提出,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省管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分类分析和选拔配备需求预测分析,坚持在“创业、创新、创优”工作中发现、考察和选拔干部。健全完善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县委书记分类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要抓好大规模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创业本领、创新意识和创优能力。继续办好“龙江发展讲坛”;落实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煤电化基地建设等12个专题培训项目;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和换届后新任职的厅级干部、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培训。要认真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力争用5~10年时间,培养造就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体和依靠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
省委宣传部明确,要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把“三创”活动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规范学习管理。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省直新闻媒体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开辟活动专栏,集中采访报道,定期刊发言论,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选树先进典型。
广泛宣传全省各条战线在“三创”伟大实践中的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和典型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弘扬“三创”文化。组织开展以“三创”为主题的文化活动,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的阵地作用和服务功能,为“三创”活动创造良好文化条件。
省委政法委要求公安机关,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努力提升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惠民服务化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源头治理基础工程,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构建全方位覆盖公共安全体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方案”确定的“五十六个重点项目”,践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全面实行“654321”推进举措。其中,“六个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监督方式。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化法律服务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律师公证行业围绕“三创”活动重点,为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