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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提示:“电子交警”处罚业务部分调整
2012-01-10 16:52:00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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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讯 随着哈尔滨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机动车数量的与日俱增,交通违法缴费难,时间长,解锁慢等现象成为广大市民关心的话题,日前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交通违法处罚窗口的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提高警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哈市交警部门就加强违法处理窗口有关工作做出如下调整,

  一、市民需要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时,只需持本人驾驶证,(如驾驶证无暂扣、注销、超分等情况),在交警支队各大队、秩序处和其他交通违法处理处罚窗口即可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行驶证等证件。

  二、市民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交警将严格审核当事人驾驶证违法记录情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在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一律予以记分罚款处罚。

  三、市民可到交警支队各大队和秩序处设立指定窗口,办理哈市车管部门核发牌照的车辆或外地号牌在哈市违法的车辆在黑龙江省内超速50%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500元以上大额罚款),办理时要按规定予以记分。

  四、市民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后,可利用建行ATM自动柜员机缴款,当日即可解锁。

  为方便市民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现把各大队处罚中心办公地点公示如下:

  道里大队分处罚中心:道里区安发街148号。

  道外大队分处罚中心,道外区三育街8号。

  南岗大队分处罚中心,南岗区长江路9号。

  太平大队分处罚中心,太平区南直路561号。

  香坊大队分处罚中心,香坊区香木街18号。

  动力大队分处罚中心,动力区和平路81号。

  平房大队分处罚中心,平房开发区黄海路21号。

  顾乡大队分处罚中心,道里区钢铁街1号。

  哈西大队分处罚中心,南岗区学府四道街14号。

  松北大队分处罚中心,松北区万宝大道3311号。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