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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01-17 10:12: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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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东辉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央一系列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审查批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提报的地方性法规2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13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7项;组织开展10项专题视察和调研,其中大型专题视察2项;对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议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代表议案6件,组织办理代表建议27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8名。为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法制保障。

  为促进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不断从体制上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活力,常委会协调各方,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确定为重点立法项目。在法规起草阶段,常委会提前介入,深入了解起草过程,在省内外做了大量考察调研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深入实际倾听企业的呼声,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审议中,组成人员集思广益,紧紧围绕为中小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提出了13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通过后的条例,旨在破解中小企业创业难、融资难、创新难、发展难等诸多制约,从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创新推动、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道路。为了适应邮政体制改革和快递业务的发展,常委会还制定了邮政条例。

  在抓好经济立法的同时,常委会顺应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继续加大了社会领域立法力度。一年来,共审议通过社会方面法规12件,占立法总数的60%。审查批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社会方面立法14件,占批准两市立法总数的63%。城市供热是事关千家万户冷暖的民生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常委会连续三年通过修法、释法、立法,对城市供热中的一系列重要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去年重新制定的城市供热条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竞争、保障民生的原则,完善了供热规划与建设、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供热与用热、热费及供热设施管理、供热温度不达标的认定及赔偿等条款,规范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了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扶助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常委会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条例。条例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作出了保障性规定,还从我省实际出发,作出了统筹安排彩票公益金发展残疾人事业等5项创制性规定,体现了常委会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常委会及时将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列入日程,出台了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与使用、建筑装饰材料的安全规范、放射性废物的收贮与处置以及电磁辐射的源头治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有关单位的责任义务,确立了灾害应急处理、辐射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常委会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制定了防震减灾条例,修改了民族教育条例。

  修立并重是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一年来,适应行政强制法即将实施等要求,常委会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制定和修改法规18件。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也加大了对现行法规的清理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批准两市修改法规7件、废止法规2件。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去年常委会首次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对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评估,总结了地方立法在坚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好做法,提出了建立更加有效的法规起草机制、充分听取各个方面利益诉求等改进措施。常委会还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了省政府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3件。

  二、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重点工业项目是“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的重要支撑。常委会精心组织了全省重点工业项目“双百工程”专题视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同志对视察提出了明确要求。40多位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全国与省人大代表,通过对8个市40个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视察,亲身感受到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总结了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专项报告,充分肯定了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就如何确保重点工业项目早日竣工,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和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园区特色发展、专业发展、集聚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这些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了工作的推进力度。

  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加快发展,也是增加广大农民收益的重要途径。去年8月,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垦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情况的专题视察。5位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21位常委会委员和11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视察了垦区6个管理局及其所属的16个农场和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入了解垦区现代农业、小城镇建设、场县共建等情况,充分肯定了农垦战线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效应和小城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对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以大水利、大农机、大科技、大合作支撑现代农业;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视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常委会还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农业机械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增强我省经济发展活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一些地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够大,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建议落实完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省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了领导机构,强化了财政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积极协调解决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去年5月到7月,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深入13个市地检查了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提出要完善大旅游工作格局,促进旅游与文化科技等其他产业融合,进一步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旅游精品名牌,提升旅游业运营和服务质量,落实好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等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常委会一方面把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解决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去年,我省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居于全国首位。为支持和监督这一民生工程如期完成,常委会就资金是否落实、任务是否完成、质量是否保证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并在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省政府及其建设部门认真采纳,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下力气解决资金、征地拆迁等难题,全面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退出机制。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着重从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报告。对2010年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省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所提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推动了民族优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进一步落实。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全为重点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会同40多家媒体,深入乡镇、村屯、农场、林场等水源地现场视察和采访,面对面的督促解决问题,跟踪落实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去年组织开展了3项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一是受全国人大委托,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从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配套法规建设、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分析了成因,提出了意见,促进政府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加大了监管力度。二是组织开展了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专项治理,查找事故隐患,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省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有效提升了我省安全生产水平。三是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常委会适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了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进一步推进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常委会不断强化对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了去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先后3次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活动。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省经济工作出现的好形势,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政府办理。为了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把上一年度决算与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由合并审议改为分开审议,并实行决算与审计报告一并审议;首次将部门预算草案及其审查情况列入常委会审议内容;完善了计划、预决算等法定议题的审议程序。与此同时,创新监督方式,结合审议决算报告,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组成人员围绕决算报告涉及的财政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强化预算管理等问题提出询问,省政府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答询。实践证明,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问的开门见山、言简意赅,答的直截了当、明确具体,把提问与审议、评议和督促结合起来,体现了人大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的综合运用,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常委会还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将加强监督工作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开展。截止去年末,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率已达到98%。

  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民商事案件已占受案总数的80%以上,大多涉及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也存在线索发现难、案件查处难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组织检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两院”认真办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强化办案质量和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具体措施。省财政部门也提出了提高保障水平和加强基层“两院”经费补助的具体办法。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工作。一年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信访机构办理群众来信3502件次,来访5210人次,重点督办信访事项155件,依法督促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基层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换届选举,更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省委领导下,常委会把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和文件,深刻领会这次换届选举的原则、程序、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深入调研基础上,报请省委转发了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若干意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先后作出了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市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相关问题的决定、关于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下发了关于市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指导意见,修改了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针对这次换届选举内容新、人员新、操作难度大等实际,举办了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对选举法和相关法律作了解读和辅导,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后,通过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人员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动态,加大指导力度,依法妥善解决了选举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参选率分别比上届提高了3和4个百分点。实现了中央和省委“两升一降”的要求,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好评。

  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积极为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基本形式,以深入开展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活动为载体,组织代表开展了多层面、多形式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去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前,通过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全国人代会期间,我省代表共提出议案27件、建议341件,较上年会议分别增加3件和94件,议案和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其中关于尽快健全黑龙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去年7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国家粮食局专门来我省就此进行了调研,形成的关于重点加强黑龙江现代农业建设的调研报告,就解决黑龙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问题提出了重要建议。吴邦国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李建国副委员长和回良玉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召开座谈会,研究落实意见,对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在省委、省政府和农垦总局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接待香港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和两期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任务。5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莅临我省,了解了黑龙江情况,表达了支持黑龙江发展的良好愿望。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件代表议案,有1件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2件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计划;目前尚不具备立法条件的,分别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作了说明。代表提出的27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其中加快公租房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挖掘世居民族文化遗产打造龙江特色旅游品牌等代表建议,被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省政府对办理这些建议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步伐;加大了财政对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了对特色民俗旅游产品开发和特色民俗文化旅游景点的支持,推动了民族文化特色旅游发展。

  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2010年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并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作出了决定。会后,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去年4月,在省委领导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领6个检查组,深入各地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看到了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了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贯彻,促进了一些重点问题的解决。目前,除增加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的措施尚需通过明年省人大换届选举解决外,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针对不同层次提出的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建设、增加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配好配强市县人大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主任、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和专业人员、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等具体措施,均已得到落实或已有了明确的落实意见。由于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越来越高,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也呈现出活力越来越强、亮点越来越多的良好局面。

  常委会及其机关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举办了一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在内容安排上更加注重与常委会重点议题相结合、与提高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激励和制约机制,常委会和机关上下团结务实、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大力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会议服务工作,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常委会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友好交流机制,特别是注重加强与俄、日、韩等国家地方议会的联系,促进了我省与外国友好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立法工作还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更加注重法规的针对性和地方特色,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方式,不断增强实效性;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常委会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会议精神和省委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要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实效,代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机关工作要进一步创新机制,为圆满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求和立法条件的成熟程度,今年拟抓紧制定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与此同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特别是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一是深入搞好立法调研,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最大限度地为代表和公民参与立法活动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总结立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四是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宪法、法律和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强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做好提报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围绕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主题,2012年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等项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财政决算;组织开展森工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发展森工产业专题视察。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实施及禁毒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调研。检查湿地保护条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对去年常委会审议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调研;继续开展以保护农村环境、呵护生态家园为主题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分别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法院、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人大信访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加大信访事项督办力度,依法督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

  三、深入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作用。根据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后的新情况新特点,组织并指导抓好新当选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尽可能多地安排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监督和视察、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将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省委领导下,做好省人大换届准备工作,组织好省人大代表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新选举法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关于优化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等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今年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最后一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工作,锐意进取,高标准、严要求,不松劲、不懈怠,善始善终做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常委会和机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研之风,努力使常委会的审议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意见有理有据,作出决策切实可行。要不断健全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强化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大力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本届人大工作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研究,加大民主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外事工作,促进与国外地方议会的联系与交流。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全省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更好地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