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2月1日讯 富锦市以建设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为突破口,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方式,初步探索出一条政府出政策、搞服务,企业出资金、搞建设,农民出旧宅、住新楼,三方互利共赢、合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新路。通过两年来的努力,试点镇二龙山镇已建成4个住宅小区16万平方米,新富、新海等6个村屯769户农民实现整村入住,彻底告别了平房住上了舒适的楼房。
富锦市抓住二龙山镇被列入全省“百镇建设”试点镇的历史机遇,以该镇作为小城镇建设的核心,全力谋划好整村进镇试点工作。他们跳出“就农村建农村、就城镇建城镇”传统观念的束缚,深入研究各地新农村建设鲜活经验,特别是借鉴农垦系统先进做法,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开展整村进镇试点的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共同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确立了“试点推动、全面实施、完善提高”的三步走发展思路,明确了推进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等六个一体化,做到了全局发展一盘棋。
尤其是该镇毗邻建三江管理局,村民对农场职工“耕种在广袤田野上,生活在繁华都市里”的新生活有目共睹,深受影响,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鉴于二龙山镇具备了“学有样板、民有意愿、建有条件”的三个优势,决定在二龙山镇撤并村屯,开展建设农民集中住宅小区试点。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制定规划,以打造建设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社会事业配套、服务功能完整、产业特色鲜明、适宜人居创业的商贸型中心城镇为目标,强力推进“四个集中”,即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工业向加工园区集中、养殖向规模小区集中。
通过努力,把二龙山镇镇外29个村的村民分批整体搬迁到镇所在地。同时,建成20个农机具停放区(作业点)、15个畜牧养殖小区、1个对俄贸易园区、1个工业园区、1个农贸综合市场和1个生态农业观光园。到2015年,建成区面积将达到3平方公里,人口将达到4.6万人。
引进企业主体,实现多方共赢。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行集中居住小区开发建设与村屯搬迁、土地复垦及后续经营等打捆包装招商。市政府从2010年起,对二龙山镇建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当地,仅此一项, 5年内,二龙山镇将有3000万元可支配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给整村搬迁农民补贴奖励。
同时,授权二龙山镇给予合作开发企业3项优惠政策,即按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收费,享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对搬迁农户的宅基地、房屋以及地上附属物,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作价,由企业进行补偿。现有村屯砖瓦房定价补偿标准是市场价的1.3倍,泥草房标准高于市场价4.4倍,集中住宅小区销售价比市场价每平方米低100元。
在项目实施中,富锦市政府制定了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拆迁协议的补助1万元的奖励政策。以奖代补,减轻了搬迁户的搬迁成本。由于价格公道,补偿合理,保证了农民利益。对不愿意搬迁的农民采取留守作业区的办法予以安置。同时,建设一部分廉租房,解决特困人群住楼难问题。为解决进镇农民生产半径过长问题,富锦市引导村民自愿将土地统一发包给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或种田大户经营。
去年,在双合、长发等村集中1万亩耕地,连片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采取规模流转和竞价发包,流转价格高出市场均价20%,亩均增收70多元,得到农民的普遍认可。据统计,二龙山镇非所在地46个村屯宅基地等占地约2.25万亩,实现全部搬迁后,扣除新建住宅用地、园区用地和作业区用地后,能用于复耕的土地约1.8万亩。这些土地由开发商复耕,25年后全部返还村集体,届时全镇农民人均增加耕地0.45亩。为确保农民进镇住楼能够搬得进住得起,从既能充分照顾困难群众、又能充分体现公平出发,对无子女且夫妻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家庭,以及烈属、残疾人、大病救助对象家庭和五保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同时,积极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并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贫困农民特殊照顾,减除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两年来,县就业局、劳转办、职业技术学校等部门免费对进镇农民开展建筑劳务、农业种养殖、电子机械等技能培训2700多人次。对进镇农民创业的,及时提供创业指导,并在审批、规费、税费等方面实行减免政策。
两年来,共减免各项税费35万元,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260万元。对吸纳进镇农民就业的企业按照吸纳下岗就业人员政策给予奖励。目前,镇内工商业户已发展到279家,成为佳木斯东部商贸流通第一大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