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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桌”无许可不得营业 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
2012-02-22 08:33:23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王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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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2日讯 记者21日从2012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省药监局今年将重点治理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药监局将视具体情况以统一发放许可证、备案管理等办法规范、取缔“小餐桌”、无证小餐饮。

  据了解,省药监局今年将重点治理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整治无证餐饮、“小餐桌”等薄弱环节,对相关违规个体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使小餐饮、“小餐桌”逐步规范化。据该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小餐桌”应当依法取得县级或者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小餐桌”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小餐桌”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该条例将于今年正式出台,省药监局届时将按相关规定规范取缔“小餐桌”、无证小餐饮。

  此外,有关部门将集中整治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开展高风险品种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对肉制品、凉卤菜、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蚀变质以及滥用食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