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7日讯 截至2011年末,随着748户市属(含区县)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的完成,哈尔滨市属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这是记者在6日召开的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同时,该市实施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做法受到国家有关部委充分肯定,试点经验目前已开始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哈市自2007年起,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完成市属(含区县)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748户,核拨经济补偿金9.18亿元,近7万名职工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借鉴哈市试点经验,国家指定哈市作为主要编撰单位,编写了《全国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手册》,作为全国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指南。在国家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政策培训会议上,哈市做了主要经验介绍。据悉,今年哈市将继续开展在哈央企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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