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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代表委员纵议保障房建设
2012-03-09 06:45:3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雪梅 郭铭华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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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9日讯 在“居者有其屋”这盘民生棋局上频频落子,保障房建设工程正成为各级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践诺的民生大事。

  连日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房建设问题,再次成为我省代表、委员们会上会下讨论的热点。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给代表、委员们增添了更多信心。

  鼓励多元融资解决资金短缺难题

  去年,我省以“砸锅卖铁也要圆百姓安居梦”的勇气和信心,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84.54万套开工建设任务,总数居全国之首,在速度、质量和公平等关键词上全力打造保障房建设“样板间”。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历史欠账多、群众居住条件差的老工业基地省份,资金短缺一直是我省保障房建设面临的“拦路虎”。

  谈起保障房建设资金困难问题,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周逢民语气里透着急切,他呼吁要切实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力度。他说,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血脉,国家除明确规定省、市、县各级财政倾斜政策外,还应鼓励各地采取银行贷款、开发商配建、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等多元融资方式,从而有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周逢民代表分析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收益低风险大、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金融机构尚未建立完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管理制度、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渠道单一等等,都是不可忽视的资金制约因素。对此,他建议国家从战略高度出发,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公租房建设,建立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公租房建设相关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补贴政策应视地区情况区别对待

  来自哈尔滨的石嘉兴代表对记者说,近年来,哈尔滨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仅2011年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3万套,居全省第一位,2012年计划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9万套。目前,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补贴政策,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400元,公租房实行按套给予专项补贴。哈尔滨地处北方高寒地带,有效建设期短,房屋施工成本高,建筑墙体厚,防寒设计系数高,在工程配套上需额外铺设供热管网,大大增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再加上黑龙江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有限,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申请需要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较多。对此,石嘉兴代表建议,国家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补贴政策视各地区情况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哈尔滨市地处高寒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的实际情况,应适当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贴标准,进一步惠及民生。

  科学确定目标关注后续问题

  钟杰委员提出,应注意现阶段住房保障目标的适度性。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尚没有完成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大国,保障需求大、保障能力低,当前的住房保障工作宜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分层次、差异化,以及保障方式多样性原则去推进。大规模推行保障房建设计划的不断修改,要在两三年内做到“应保尽保”目标的提出,给各地带来极大的压力。从地方的实施看,要完成以上计划,不管从资金筹措还是开发建设和管理,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由此出现一些走过场、拼数字,将回迁房等纳入保障房的情况。同时,蜗居、蚁居和棚户区、危旧房现象的完全改变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应认真研究并科学确定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住房保障目标,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如何促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田在玮委员认为,短期内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长,难以实现投入资金的良性循环,难以持续保持大规模保障房建设。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保障住房在建设时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建成后的维护运行阶段需要更大一笔资金支撑,有的国家两项资金的比例达到1:2,甚至更高。不能从体制机制和资金上解决入住后的物业管理问题,就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建立保障房资金投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参与,解决保障房建设之后的物业管理问题,是推动保障房建设需要破解的难题,需要抓紧研究,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措施。

  3月的北京,春风拂面,万物复苏,数千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聚一起共谋经济社会发展大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得力于各地的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一定能够探索出一条保障房建设的成功之路,建“广厦”千万间、让“寒士”俱欢颜。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