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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涨0.8元 低保家庭暂不涨价
2012-03-26 09:10:5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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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26日讯 25日,哈市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在哈市帕弗尔饭店举行。围绕民用天然气价该不该涨、涨多少合理等热点问题,23名听证会人员代表各自“利益”展开了激烈“庭辩”,“庭辩”的结果是,随着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上涨,造成天然气成本提高,赞同哈市天然气上调价格。但部分代表表示每立方米上涨0.8元,不应由市民全承担。听证会主办方——哈市物价局表示,将把听证会各方的意见汇总后,报哈尔滨市政府审定后再另行公布最终调价方案。

  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6月国家调整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后,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全国36个大中城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中,已有部分城市于当年完成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今年年初以来,又有部分城市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通过借鉴部分大中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哈市拟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方案。

  “哈尔滨市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于1997年5月制定,标准为2.0元/立方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原则意见,结合哈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考虑哈市经济发展环境,考虑城市供气安全和平稳发展,考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前提下,经过反复研究和充分论证,并请示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同意,最终拟定了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的方案。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居民天然气定价成本为2.595元/立方米,按规定,加上8%的净资产利润即0.157元/立方米和13%的销项税即0.358元/立方米,居民天然气价格应调至3.11元/立方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对哈市此次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提出‘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此次拟定对哈市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至2.80元/立方米,涨幅为40%。年调价额约为7900万元。”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说。

  涨价三大理由

  哈市天然气采购价格高

  据介绍,哈市天然气气源为大庆油田,按照国家的规定,大庆油田居民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1.21元/立方米,在我国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中最高。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24个城市使用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为0.96元/平方米;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10个城市使用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为1元/立方米。哈尔滨市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偏低。

  燃气企业供气成本大幅增加

  哈市现行居民天然气价格于1997年5月制定。15年来,由于受水、电、人工、材料等各种生产要素价格逐年上涨影响,以及哈市实施天然气转换工作的全部完成,使得燃气企业供气成本大幅增加,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始终未做调整。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意见,哈市将适时调整天然气价格,合理补偿供气成本。

  天然气与煤气热值价不等比

  截至2009年9月,哈市的90余万户人工煤气用户都完成天然气置换。根据黑龙江省气体商品质量检验站出具的检验结论报告显示,天然气与煤气热值之比为2.35:1;哈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元/立方米,居民煤气销售价格为1元/立方米,价格之比为2:1。而天然气是清洁能源,能源优质也应优价,达到质价相称,而目前同煤气相比天然气价不等值,应调整价格。

  每户月均增加支出8元

  哈市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对居民到底有何影响?对此,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结合调价对居民支出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进行了调研,按照居民平均每户每月生活用天然气10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80元,调价后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为8元。经测算,将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38个百分点。

  低保家庭暂不涨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各地出台资源性产品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而降低。因此哈市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也设立了对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其生活用气价格此次不做调整,仍执行现行价格标准即2元/立方米。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