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3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日前,为规范江上客运经营行为,该局分别统一定制了松花江上的轮渡和游览观光航线运价,规定我市轮渡航线票价为每乘次2元,游览观光航线票价为每乘次10元,各航线售票处要自觉公示票价。
据悉,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市物价局分别统一了江上轮渡航线和游览观光航线运价,实行按轮渡航线、游览观光航线性质分别定价。江上轮渡航线票价为单程每乘次2元,江上游览观光航线票价为每乘次10元,本次核定的票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将重新核定。该局要求,各航线经营企业和运营船只应严格执行这一票价政策,各航线售票处要公示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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