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5月10日讯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部署价格法制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搞好法制培训和学习,规范价格行政行为,使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始终把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初,在局党组领导下,由法规科牵头,积极整章立制,全面疏理价格法律法规,先后修改、制定了《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度》《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使价格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规范,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同时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全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不仅做到定期学习有记录、有资料、有专门学法笔记,自学也有计划安排、有心得体会,使学法活动时间达到40学时以上。
这个局以培训学习为保障,大力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今年以来,组织了全局干部参加的价格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加强政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专题辅导录相,从3月初到4月初,组织了三次由局业务主管领导为全局干部就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以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业务辅导讲座。通过开展法制培训和学习,全局干部的法律知识得到丰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的习惯蔚然成风。
在依法治价方面,这个局严格履行定价权限,按照今年新制定的《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集中审价制度。第一季度主要对水、热、气的成本进行了调研和测算,认真按照成本监审程序工作,为制定和调整价格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同时强化、规范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采取验证审查、摸底调查、随时抽查的“三查”工作方式,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热情服务,按照政策要求该降低的一定降低,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取消收费的部门实施动态监管,遏制乱收费行为。
在执法检查方面,这个局法规科充分发挥法制把关作用,对价格检查的处罚主体、执法程序、检查内容、处罚依据、执法手续严格把关,看是否符合价格法规等相关规定,对案件办理实行登记管理。对执法检查中的提醒告诫函、检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使办案程序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