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1日讯 近日,多名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六道街金龙商厦业户反映:“商厦要求所有业户交90元体检办健康证,都知道从事餐饮业要健康证,我们卖服装需要健康证吗?这算不算乱收费?”对此,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包括商场在内,10类24种场所从业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
针对业户反映,记者来到金龙商厦,说起办健康证,商场内业主均表示确有其事:“一个摊床办一个,收90元,不办不行。交了钱,抽了血,后来给发了一张像身份证似的健康证,不知道有啥用。”
卖衣服到底要不要健康证?记者随后采访道外区卫生监督所,据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肖海波介绍,5月末,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查时发现金龙商厦虽然有卫生许可,但业户健康证已过期。
肖科长说,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同时,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包括商场、公园在内的10类24种场所都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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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试行)》规定,10类24种场所被纳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
一、住宿场所
二、饭馆
三、咖啡馆、酒吧、茶座
四、沐浴场所
五、美容美发场所
六、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七、体育场(馆)、游泳场所、公园
八、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九、商场(店)、书店
十、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