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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热时代 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8-13 10:25: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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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文新局、广电局)、文联、作协,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大庆油田公司党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隆重召开,按照《关于印发<“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宣通﹝2012﹞39号)的总体部署,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带领下,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以饱满的热情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普通劳动者之间,开展创作采风活动。目前,各地采风创作活动正深入进行,一批反映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崭新成就和城乡人民幸福美好新生活的优秀作品脱颖而出。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省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本次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和推进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目标,全面展现我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奋发努力、共建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展现龙江大美大爱、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美好景象,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撑和文化氛围,促进黑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文化厅、黑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黑龙江省画院。

  协办单位: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晨报社、生活报社、东北网络台、《北方文学》杂志社、《剧作家》杂志社、《北方音乐》杂志社。

  三、题材范围

  围绕“火热时代,多彩龙江”这一主题,以反映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伟大成就为重点,表现全省农业、工业、城乡建设的喜人成果;表现龙江各族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生活,建设美好幸福家园的生动景象;反映龙江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生活、新面貌,生动展现“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兴安岭精神”、“闯关东精神”和“龙江交通精神”在新时期的新内涵;表现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界江、大油田等龙江四季的自然风光。

  四、作品种类

  1.文学作品。包括小说(以中、短篇为主)、报告文学、散文、诗歌、戏剧文学、影视文学脚本。

  2.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综合绘画、雕塑。

  3.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包括篆刻作品)。

  4.摄影作品。新闻纪实类、风光类作品为主。

  5.歌曲。体裁风格不限。

  五、作品创作出版时间要求

  1.参加本次采风活动的全省作家、艺术家在本次活动中新创的作品由各地、各单位负责资格审查。

  2.2010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媒体、专业机构发表(播出、展出)的、符合本次作品评选申报要求的作品。


  六、作品报送

  1.按照《关于印发<“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宣通 ﹝2012﹞39号)的要求,各地、各单位申报作品的数额为:文学作品3-5件、歌曲作品3-5件、美术书法摄影作品8-10件,戏剧或广播影视作品文学脚本视情况,原则上报送不多于 2件。

  2.作品申报原则上以市地、部门为单位,各专业艺术协会的省级以上会员,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作品评选工作办公室报送。

  3.报送作品的作者需认真填写《“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与活动作品原件于2012年9月10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一并报送作品评选工作办公室。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应同时随推荐表附带2张8寸原作照片。

  4.推荐单位需填写《“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统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推荐表》和《“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统计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邮 箱:wenyichu2012@163.om

  6.评奖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统一返还,其它作品不予返还。

  七、作品评选

  由省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每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和入选奖若干名(视申报作品质量酌定)。

  八、作品展览展示

  1.获奖作品陆续在《北方文学》、《剧作家》、《北方音乐》等文艺期刊刊发。

  2.精选获奖文学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出版优秀文学作品集,全国公开发行。

  3.精选部分优秀歌曲,出版作品集,制作光碟,全国公开发行。

  4.举办获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展,出版画册,全国公开发行。

  5.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将对本次评选的相关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6.省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酌情向中央媒体推荐获奖 作品。

  九、组织机构

  本次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工作在“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专题采风创作展览活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作品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具体负责采风创作活动申报作品接收、登记、组织评选和展览展示等工作。

  电 话:0451-53642411

  传 真:0451-53605229

  联系人:郑伟志:13633616850

  吴铁柱:15546199555

  郭圣耀:18946130069

  十、说明

  1.申报作品作者应属真实姓名,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2.报送的美术作品运输费由推荐单位承担;个人直接申报的作品运输费用由本人承担。

  3.主办单位对申报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4.申报作品在报送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申报单位或申报者负责。

  5.作品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6.本通知将同时在东北网发布,可登陆//www.dbw.cn/下载作品申报表。

  附件:1.“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申报作品的报送要求

  2.“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推荐表;

  3.“火热时代多彩龙江”—2012•黑龙江省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优秀作品申报统计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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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