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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一起拆迁补偿纠纷
2012-08-29 13:51: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金梅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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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讯 (张金梅 记者 岳云雪)“你们不辞辛苦一次次地到我这里做工作,我看到了你们的诚意和为我做出的努力,现在我已经和相关单位庭外和解完毕,非常感谢你们。”近日,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强村村民黄扶昌郑重地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一起涉及西城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拖了两年之久的拆迁补偿案件,在让胡路法院行政庭全体法官的努力下妥善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和谐司法、和谐拆迁的既定目标。

  矛盾对立法院同时收到两份申请

  2011年2月初,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被申请人黄扶昌的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设施,并提交了房屋拆迁裁决书及详细的评估报告。立案后短短几天,被申请执行人黄扶昌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对其做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书。黄扶昌提交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有权证,证明其房产性质为国有土地产权,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市场公开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为标准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黄扶昌态度坚决,并声称不达目的绝不会自行搬迁交出房屋。

  分歧巨大拆迁工作、审判工作双双遇阻

  让胡路法院依法受理后,立即组成合议庭,针对两起案件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涉案拆迁房屋位于让胡路区富强铁东地区,其所处位置属于富强村土地整理项目范围之内,是经大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并已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评估价格亦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鉴定评估,评估价格为455万元(面积1457平方米,依富强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确定)。但黄扶昌却始终认为,其房屋用地属国有性质,而拆迁补偿裁决是按照集体土地房屋进行的评估,导致评估报告给出的价格远远低于公开市场价格标准,其对房屋价值的心理预期为846万元。数百万元的差额使双方分歧巨大,使案件毫无缓和的余地。此后,案件亦因法定事由中止审理,对涉案房屋的拆迁工作也陷入停滞状态。

  柳暗花明能动司法力促庭外和解

  2012年5月份,因该房屋所在的位置严重影响旧城区改造的整体进度和施工,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案进行调解,尽快达成协议。因该案处于中止审理阶段,何时恢复审理尚不明确,旧城区改造施工又迫在眉捷,解决双方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庭外和解。西城区城市改造建设的大局压倒一切。行政庭全体审判人员在主管院长张书琦的带领下,分别找黄扶昌、房产局负责人及开发商的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并将几方召集在一起共同协商。通过了解,因富强村铁东地区一家一户逐渐的搬离,黄扶昌在心理上有了松动,在言行之中也向法院表达了调解的意愿。

  案结事了达成协议实现和谐拆迁

  掌握情况后,主审法官几次找黄扶昌谈心,首先尊重并耐心听取被拆迁人黄扶昌的意见,对其正确的意见充分给予肯定和支持,取得被拆迁人的信任,建立感情基础;对不正确的意见,运用法律知识辩法析理,当场指出其错误之处,让被拆迁人心服口服,推动案件调解进程。在被拆迁人黄扶昌的态度进一步缓和之后,张书琦副院长及行政庭的三位法官以同类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为参照,采取“背靠背”方法,掌握各方解决问题的最终“底线”,向拆迁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让双方均做到心中有数。在确定案件事实、找出共同认可的法律依据后,下一步的调解工作开展的变得异常顺利。三天后,双方意见最终趋于一致,黄扶昌终于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争议了两年之久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积攒了两年之久的矛盾纠葛,就此全部了结。

  现在,西城区改造工程按照原有计划正在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紧张有序、一派繁忙,曾经涉案的土地上两幢楼房拔地而起……在西城区城市建设的进程中,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为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了一大批关注度高、影响大、牵涉面广的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为辖区重点工程建设、推行城市建设提档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