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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森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森防工作
2012-09-29 10:24:46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朱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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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9月29日讯 9月28日,伊春市森防指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决定全市从9月30日起进入秋季森林高火险期,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森林火险期和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五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进入高森林火险期,要求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不许离开所在地,主管领导每天必须保证在防火办办公,乡镇场所主要领导一律不准离开所在地,值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灾,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督查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积极组织火灾扑救工作。二、强化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要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注重宣传效果,特别是要加强对森林旅游景点、边远村屯等“神经末梢”部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落实宣教责任人,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三、严格入山管理,提高火源防范能力。各地要严格入山管理,充分发挥检查站、固定岗和流动哨的检查作用,严防人员私自入山。各级包片领导、机关干部、公安干警要全部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各项防灭火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的乡镇场所、村屯,重要设施开展一次防火隐患大排查活动,消除火险隐患,坚决做到封住山,管住火,看住人。四、完善预警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各地要严格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要求,进入相应等级状态。要按照扑火预案的要求,在扑火物资和扑火机具等方面做好准备。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要24小时集结待命,林场所快速扑火小分队要实行就近生产待命。发生火情后,各扑火队伍要迅速出动,快速进入火场,严防小火酿成火灾。五、加强火情监测,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望塔、巡护队、固定岗、流动哨在火情监测方面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地段的检查密度。航空护林站要安排好巡护计划,真正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报告。要求各地对发现的卫星热点要迅速核查,及时反馈,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对因迟报、瞒报火情而贻误扑火战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