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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督办办法出台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2-10-14 09:47:0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荣家莹 谭迎春
黑龙江日报10月14日讯 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督办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办工作,建立省、市(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督办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督办事项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对我省安全生产督办的重要事项;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情况;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情况。
各地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督办程序,认真组织开展督办事项办理工作,对督办事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抄送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省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对不认真办理督办事项,由省政府安委会对承办单位进行约谈;对不认真落实督办事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社会稳定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