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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平价商店面向全市商家“招标” 政府大力扶持
2012-11-01 09:11:19 来源:大庆网-大庆晚报  作者:李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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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讯 10月31日,记者从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人口集中的区域,市政府将陆续建立平价商店,方便市民采购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

  平价商店主要经营市民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商家可以到市物价部门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1月5日17时。

资料图。

  平价商店满足市民生活需要

  平价商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等方式,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粮、油、肉、菜、禽、蛋等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的商店。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说:“物价的变化与每一位市民都有直接的关系,在全市范围内开设平价商店,将产生拉动效应,降低大庆市农副产品的平均价格,从而有效维护大庆市市场价格的稳定。平价商店经销的三十几种农副产品进货价格低,在同等质量、同类商品中销售价格要低5%至15%,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尤其是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

  例如某户家庭每月花600元购买生活所需的农副产品,在平价超市购买同样的商品,平均可以省下10%左右的费用,一个月能节省大约60元。

  申请经营平价商店有条件

  不是所有的商家都可以申请经营平价商店,需要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一定规模的连锁经营网点,具备产销一体或者产销对接实力,通过取消或者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

  3.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能够在场所内开辟出专门的平价区域,统一采用平价商店的标识,单独管理。

  4.平价商店的设立,符合全市总体规划部署。

  5.平价商店以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为主,包括粮、油、菜、蛋等不少于30个品种,且单个平价品种价格比价格监测数据显示的市场平均价格要低5%至15%。

  6.经营平价商店由经营者自愿申请,并填写《大庆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设立申报审批表》,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认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平价商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者应当主动承担稳定物价、惠及民生的社会责任,并且自愿让利销售,自觉履行明码标价等义务。

  7.平价商店所经营的平价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恪守“信誉第一,诚信为本”的商业理念,能够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申请经营时间截至本月5日17时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请平价商店,会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商家都可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1月5日17时。

  报名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申报审批表。如果商家有疑问,可以登录大庆市政府网、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网了解具体内容,也可以拨打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的电话6360355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