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27日讯 26日,记者在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哈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原划入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哈市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局、哈市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哈市房产监察大队3个部门整建制调回原管理部门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规划执法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监察执法工作的分工。
哈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708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维护规划“一盘棋”,将哈市已超过规定的三年过渡期的县变区的地区按照城市区统一规划管理。通过一系列规划调控,哈市实施了城市中心区控制和疏解工程,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重点街路实施整治改造,优化了城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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