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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办法
2012-12-07 11:06:5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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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7日讯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办法,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予以查究。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对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查究分为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两种形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未能有效落实维稳风险评估制度,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评估不细致、不到位,引发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发生严重影响治安和安全稳定重大案(事)件,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因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不力,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犯罪问题特别突出的等等。

  据了解,经查究,凡被一票否决地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职领导干部,自否决之日起1年内不得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称职档次。对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地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职领导干部,问题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应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