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讯(吕彦飞 记者高长利) 近年来,依兰县检察院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采取四项工作措施,提升反渎职侵权案件质量,该院所立案侦查的反渎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以证据为核心,构建保障案件质量的侦查思路体系
检察院积极引导反渎干警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思路,将“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生命”的理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一是抓好初查关。案件线索经评估有初查价值后,立即确定侦查人员着手初查,要求初查方案注重针对性和全面性;二是抓好案件突破关。在外围证据搜集充分后,周密部署突破方案,从选准案件突破口到讯问方法的灵活采用到强制措施的果断运用,都抓细、抓实、抓牢;三是抓好证据完善关。将同一证据以不同的形式加以固定,确保万无一失。
加强部门间联系配合,确保案件质量
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视为“生命线”,立案前注重加强与本院侦监部门沟通,听取侦监部门的意见,反复论证;立案后注重运用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充分运用该机制引导取证,严格法律规定和起诉标准开展取证工作;法院审理阶段,积极配合公诉部门与法院进行协调,密切注意审理动向,保证案件依法审判。
加强内部监管,建立案件质量的监控机制
在立案侦查之前,制作详尽的案件线索评估报告、初查方案、提请立案侦查报告等材料,详细记录案件的分析以及定性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在侦查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对侦查人员是否规范办案等方面问题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并与侦查人员一起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一旦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及时纠正。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一案三卡”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同时要求安全办案“三统一”:统一指挥,没有相关领导的同意,任何干警不得擅自行动;统一地点,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主要证人;统一看管,由司法警察负责执行看管、提押、传唤,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