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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一市民疏忽大意撞伤人 主动自首被判缓刑
2012-12-17 10:11:25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志英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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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讯 (赵志英 记者 高长利)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2月23日。杨某在倒车时,因疏忽大意,未看见从车后路过的行人张某,将其撞倒。事故发生后,杨某及时报警并找来120急救车进行抢救,经抢救,张某脱离了生命危险。案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主动赔偿张某9万元。

  法院审理时考虑到,案发后杨某能积极抢救被害人,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