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哈尔滨
搜 索
哈尔滨市委出台实施意见 多措并举改进领导干部作风
2013-01-04 09:23:4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4日讯 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从思想作风入手、从改进工作抓起,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完善机制,坚持轻车简从,不得限制和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活动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审批程序及发放范围,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实效;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访,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出访时间和出访地,严格出访要求,加强对出访的统筹协调;要改进新闻报道,严格管理新闻报道,压缩报道字数和时长,提高新闻报道质量;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经费支出;要加强包扶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包扶帮扶机制,把握包扶帮扶重点;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包保信访案件等制度。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规定和本实施意见,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转变的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专项督察;审计部门要对相关经费进行审查。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作为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本实施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