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2日讯 日前,齐齐哈尔开始试行“合乘”付费新规,允许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征得第一位乘客同意后,可以继续拉载其他乘客出行,合乘乘客各自负担70%的费用。时值冬季,哈市大量市民出行时选择乘坐出租车,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市“合乘”乘客大多付全价。哈市出租车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哈市两年前就已出台《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合载,乘客同意合载时,可以与乘客协议租价和给付票据,具体细则正在调研完善中。
哈市两年前出台规定
乘客同意“合乘”后可议价
2010年5月1日,经过2009年11月26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和2010年2月2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公布,哈市正式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九款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合载,乘客同意合载时,可以与乘客协议租价和给付票据”。“新条例出台后,我们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在运营途中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由于时值冬季,大量市民为躲避寒冷选择打车出行,但哈市独特的冰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影响了出租车正常行驶速度,造成冬季打车‘合乘’现象增多,乘客在上车后几乎不和驾驶员讲价,直接按全款交车费。”哈市出租车驾驶员刘师傅说。
哈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党委书记李靖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深入哈市出租车行业市场进行细致分析调查,将逐步完善哈市出租车行业的“合乘”细则,将条例细化,让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均有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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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租车安装新型计价器
“合乘”乘客付60%车费
为了缓解打车难困境,江西南昌从今年1月份开始在10辆出租车上安装了可同时为4名乘客计价的“合乘计价器”,尝试出租车“合乘”,也就是俗称的“拼车”。目前已经开始相关测试和数据采集工作。
据了解,今年元旦南昌市试点安装的10台“合乘”计价器跟平时见到的汽车导航仪有点像,可以通过触摸屏幕进行操作。在屏幕上有四组计价数据,每组都能分别显示出该位乘客的行驶里程、行驶时间、应付车费等内容。有了这种新型的计价器,出租车就可以为“合乘”乘客分别计价。在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处还有一个LED显示屏,在第一位乘客上车后显示该车要前往的方向与车内的空位,在路上等待的乘客就可以根据需要来招手拦车。
按目前的实施方案,乘客“合乘”出租车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而且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如果是一前一后上车,则先要征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再允许第二位乘客上车。第二位乘客上车后,司机会按动计价器的“合乘”按钮。如有第三、第四位乘客,按上述方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