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月29日讯 28日下午,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选择监督项目,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创新监督方式,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常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报告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准确概括了做好人大工作的六条基本经验,工作总结全面客观,求真务实;经验总结内涵深刻,弥足珍贵;几点建议言简意赅,定位准确,整个报告深刻到位,简练清晰、重点突出,特点鲜明。
有代表建议,未来工作中,在立法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吸收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些代表认为,在监督工作上,要做好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支持和推进政府搞好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行政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
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对省法院、省检察院过去五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检察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代表们建议,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涉民案件审判机制,妥善处理好涉民生案件;要不断加强司法质效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畅通申诉渠道,在法制化轨道上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省检察院应切实提高服务工作大局的能力,提高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依法公正的解决群众诉求,严肃查办重点惠民工程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为我省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