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3年2月3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3日在哈尔滨举行。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听取了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的重要讲话,审议并通过了黄建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创新理念思路、机制制度和载体措施,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工作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指出,吉炳轩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讲话对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会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保障,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会确定,2013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纯洁党的队伍;四是统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项工作,提高预防工作水平,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五是要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抓好纠风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好的作风履行职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