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拟推荐国家级道德模范候选人简要事迹

一、助人为乐典型
1、陈书勤 女,1964年5月生,党员,双鸭山市地税局基层指导科科长
简要事迹: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富有爱心的她自愿到生活条件艰苦的革命老区山西吕梁山做了一年乡村女教师。此后的十五年时间里,她用工资及业余时间给人照相赚的十万多元钱,资助全班学生初中毕业,并一直帮助读书的22名孩子大学毕业直到参加工作。1997年,她组织黑龙江省地税系统200多名税务干部“一助一”200多名饶河县失学儿童。帮助尖山区窑地小学杨帆及其残疾人家庭整整18年。2008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11年1月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命名为中国好人榜好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