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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严管街路餐饮大排档 预留人行通道 23时撤市
2013-07-01 08:25: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佩瑶 李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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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1日讯 记者从哈市城管局获悉,为全面加强夏季期间街路餐饮大排档的管理,《哈尔滨市规范治理街路餐饮大排档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据此,哈市将清理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以解决晚间露天餐饮、烧烤大排档随意占道、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问题。

  据介绍,哈市禁止在快速路、主干路设置街路餐饮大排档;禁止在重点区域、重点商圈、景观性旅游街区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周边及居民小区内设置街路餐饮大排档。原则允许禁设区域以外且符合审批条件的次干路及以下的人行道临时设置街路餐饮大排档。临时占道面积控制在2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范围内;其设置标准为次干路及以下街路人行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米,预留人行通道宽度大于1.5米,不占用防火通道、小区出入口、公交站台等。同时,占用时限为7月上旬起至9月30日止,经营时间为每日晚18时至晚23时。此外,哈市还要求街路餐饮大排档的经营方要制作统一样式、规格、颜色的批准设置标识,标注审批时限、占道范围、经营时间、管控标准和管理、保洁责任人;篷、伞设施样式规格统一,颜色以绿白相间为主色调,禁止使用红、黄、蓝纯色等;并保证经营期间全过程保洁。

  据了解,设置街路餐饮大排档应当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缴纳占道费和占道押金。各区城管局是辖区内街路餐饮大排档规范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街路餐饮大排档具体实施审批规范、日常管理、处罚取缔等工作。7月10日前,集中办公,限时审批,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街路餐饮大排档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审批档案。

  据悉,哈市城管部门将建立街路餐饮大排档经营业户管理档案,详细建档并随时补充完善,全面掌握经营行为的动态情况,跟踪管理;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街路餐饮大排档限时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街路餐饮大排档,不予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予以取缔;建立严格考评问责机制,对问题严重的街路餐饮大排档进行曝光,并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