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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火灾遇难人员家属最高可获赔35万元
2013-07-28 07:08: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赫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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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海伦市相关部门获悉,在联合敬老院火灾中遇难的老人家属将获得88800元至355200元不等的赔偿。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海伦市相关部门介绍,虽然本次火灾事故中遇难老人都是农民,但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按额度相对较高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每年17760元。按照相关标准测算不同赔偿额,本次火灾事故给予遇难老人最低88800元,最高355200元的赔偿,预计赔偿总金额达200万元。目前,海伦市已经与部分遇难老人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

  记者26日在敬老院采访时发现,除了起火的特护病房为平房外,其余的房屋都是二至三层的新楼。对于为何把身体有毛病或者自理能力较差的人都安排在平房,敬老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敬老院新建了几栋楼,但特护病房的房屋是在原有房子的基础上翻新的,已经有大约30年的历史了。为了方便这些自理能力较差的老人来回进出,特意让他们住在这里。

  “紧挨着敬老院东面的是光荣院,是供养退伍军人的。南面的是海伦市社会福利院,原先跟联合敬老院属‘前院后院’,后来盖楼砌墙给分开了。”工作人员称。

  据了解,事发当晚敬老院共有3人值班,分别在三栋楼内,因为人手不足,所以特护病房和临近的楼安排同一个值班员,特护病房没有值班人员。另外,敬老院中三栋楼都有灭火器和消火栓,但起火的特护病房只有灭火器,没有消火栓。

  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农村孤寡老人性格相对较孤僻,敬老院又没有专门的心理疏导师,而由医护人员进行疏导又缺少专业性。敬老院只重视小摩擦,对大的心理问题重视不够。

  东林乡大成村村民告诉记者,由于王贵20多年前就已离开村子外出打工了,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只知道他结过婚,有一个女儿,后来离婚了,女儿跟她妈走了。

  另悉,转至市五院救治的三名伤者,目前病情稳定,正在密切观察中。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