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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
2013-11-08 10:09:4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衣春翔 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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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8日讯 7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落实调研现场会在哈尔滨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8所,省级示范校212所,市级示范校635所,全省68个三类城市全部完成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已经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吴恒,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教育部对我省在语言文字法制体系构建、语言文字执法调研和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下一步我省将把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向特殊区域延伸,向规范外文使用方面延伸,向媒体新领域方面延伸,向发挥执法主体依法治语作用方面延伸。

  据了解,这次现场会目的是总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以来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人,就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