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日讯 (记者 张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了解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围绕着整改方案确定的20个方面专项治理任务,69项治理措施,落实责任,确立时间表,限期进行整改。
调整后的办公用房。东北网记者 张锐 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围绕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要求部署,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精简会议、合并简报、清理公务用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省检察院,确定了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开门整改、坚持督导到位、坚持统筹推进和坚持务求实效五项整改主要原则,重点围绕解决“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建章立制。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省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宝杰介绍说,在清理办公用房方面,目前省检察院共腾串领导办公用房14间,总面积510.6平方米,腾串处长办公用房28间,总面积476平方米,恢复执行调研员、副处长每2人1间办公室的传统做法,基本解决了近40间办公室拥挤,办公面积分配不平衡问题。
省检察院围绕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推动问题的解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到的280条意见,省院领导班子自我查摆出的1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查摆出的50个方面的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落实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将有关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评之中,从根本上防止整改工作“一阵风”现象,通过强化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