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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商局发布2013年十类典型网络侵权案例
2014-01-07 09:45: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世宏 鲁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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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7日讯 6日,记者从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了解到,2013年该局共受理312起网络消费投诉,较2012年增长了49%,其中,网络企业服务质量问题占38%、网络售假占21%、虚假宣传占14%、网络欺诈占13%,涉及交易金额1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

  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网购投诉总量上升明显。其中,因维权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大型知名网站的投诉量增加较多,特别在退货、退款等问题上很难让消费者满意。同时,如网上信息服务、网络推广、网站建设维护等网络服务类企业发展较快,但由于尚不规范,且行业自律性不强,因而产生较多纠纷。此外,如微信购物等无线网络交易的安全完全依靠个人信用,因而产生侵权的概率极高。对此,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发布了2013年十类网络侵权典型案例,希望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

  案例1:

  假物流拉上货索高价

  2013年5月,哈市刘先生在58同城网站的物流专区上,联系了一家名为“万通物流”的配送公司,要把一批瓷砖运到辽宁省鲅鱼圈,双方确定了850元的运费。可货物刚被拉走,刘先生接到对方电话,被告知还需支付1383元运费,否则无法运到。无奈之下,刘先生汇了款。事后,他按照网页上的货站地址,并没有找到该公司。后经工商部门调查,该公司根本不存在,与58同城网站沟通后,该公司信息被删除。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类似58同城等网站发布的信息真伪难辨,一年中已有多位消费者被骗,特别是二手电子产品交易信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应仔细核实,谨防上当。

  案例2:

  网购低价手机是假货

  2013年10月,哈市许女士上网时,弹出一个iphone5手机仅售1950元的广告。许女士顿时被优惠的价格打动了,随即进行了订购。当手机邮到后,许女士见外观没有任何异常,便进行了签收。可当她开机后才发现,这是个假货。随后,许女士拨打12315进行投诉,哈市工商部门及时与邮递该手机的顺丰快递取得联系,并最终为许女士追回了购机款。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很多。消费者一定要选择大型正规网站进行网购。

  案例3:

  承诺网络推广不兑现

  2013年上半年,哈市某体检站与一家承诺为其“在网络上推广、实现百度首页显示”的某科技公司进行合作,由该公司为其建立网站。但网站建成后,该体检站并没有在百度首页出现,在与该科技公司沟通后,对方却称该事项并未出现在合同中,因此没有责任。随后,该体检站投诉到了哈市工商局,经沟通,该科技公司办理了合同退款。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与网络推广公司签订合同时,往往条款约束得不够细致,要求的内容没有在合同中完整体现,导致出现问题后难以维权。

  案例4:网站标有货其实无库存

  2013年10月14日,哈市陈先生在苏宁易购网站上购买了西门子冰箱。当时标着两日内送货,但到了当月16日,该网站客服向陈先生表示无库存,可更换或退款。陈先生只好换购另一款显示有库存的冰箱。

  可等待几日后,网站客服再次表示无货。陈先生很生气,拨打了投诉电话。经哈市工商部门协调,商家在正常退款的基础上又补偿了200元购物券。

  据介绍,2013年哈市工商部门多次接到此类投诉。商家推出的特价商品只为吸引注意力,消费者在网购前应提前了解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再下单订购。


 

  案例5:推免费产品专赚配件钱

  哈市王大妈在某网站上看到一款股骨头治疗仪,声称疗效显著。心动的王大妈随后拨打电话想要试用,对方表示可以免费赠送,但是耗材及配件需要购买。王大妈觉得很合适,于是就订购了一台。

  可是,治疗仪没用几天就出现了故障,为了更换配件,王大妈花费了3800元。后来客服人员又推销一款新药品,称配合治疗仪使用效果神奇,又骗走了王大妈4200元。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老年患者治病心切的心理,不断推销产品,致使消费者连环上当,更有以退货款为由,骗取消费者信用卡资金。

  案例6:团购网未消费不给退款

  2013年11月,哈市吴女士在某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两张电影票。但由于临时有事想退团购券时,团购网站以明确标注“不支持过期退”、“不支持随时退”为由,不予退款。吴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协调,该团购网站进行了退款。

  哈市工商部门表示,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第二条第五款,团购网站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案例7:团购网倒闭收钱不给票

  哈市邓女士在一家名为“聚齐网”的网站上团购了4张北方森林动物园的门票,标注提供门票商家是哈市某国际旅行社,可取票时,却被告知聚齐网倒闭,合作取消了,团购款也难以追回。无独有偶,哈市王先生在大众点评网购买了三百元餐券后没有得到交易信息,又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打入三百元,仍然没有动静。王先生随后投诉到哈市工商局,经核查,发现该网站没有按规定到工商机关实施网上亮照经营,没有网站信息,且客服电话无法接通。次日,工商部门了解到该网站设备故障,修复后已正常运行,王先生没有受到损失。

  案例8:

  整形医院发违法广告

  2013年11月,哈市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哈市某整形医院在网上发布广告,涉及治愈率、患者治疗前后照片对比等内容,吸引消费者前去进行美容整形。这些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工商部门随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网络医疗广告,避免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发现广告违法违规要及时举报。

  案例9:

  付款后发现店家被封

  2013年9月5日,哈市王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两条裤子,共花费278元,但付款后迟迟没有收到货。王女士联系淘宝,被告知该网店已被封店,但商家在淘宝上只有1000元保证金,且已赔付给先投诉的买家了。同年11月,顾女士与同事一起在淘宝上买了三个汽车加热座垫,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发现座垫烧了一个洞,顾女士联系商家,对方只同意换货,而不给退货,经工商部门调解,才得到满意结果。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淘宝上购物需谨慎,品质不明的物品不要购买。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货物,一定要进行延期付款申请,避免产生钱款已付,货物未收到的情况。

  案例10:

  微信卖假货死不认账

  2013年12月,哈市魏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从事网上代购奢侈品的女孩,对方自称是大学生,所卖商品保证都是正品,如假包退。魏女士花费1200元购买了一件纪梵希的T恤,邮到后才发现商品质量粗糙。她觉得上当了,想要退货,但卖家不承认是假货,坚决不给退。魏女士找不到卖家,便投诉到工商部门。

  哈市工商部门表示,微信购物是一种新的网络经营模式,尚无管理法规,工商部门也未被授权管理,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权。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网络维权投诉可拨打12315或哈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投诉电话:84521181同时也可登录哈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网:www.hrbe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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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