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9日讯 8日,记者从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南岗区西大直接416-420号、南岗区中兴街1号院内和道里区友谊路555号院内三处停车场共计329个机动车停车位收费标准获批。
据介绍,对于长期停放的机动车用户,收费标准可由停车场与车主协商确定并签订机动车停放服务合同,可按月、季、年计收。此项收费为经营性收费,须使用税务票据,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4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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