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9日讯 1月7日,大庆让胡路区西宾路龙南高层裙房的一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裙房一楼楼梯旁的空间被人搭起“商服”,经营着预测起名、夫妻保健等店,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还对楼上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调查:
搭建的“小屋”变成商店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龙南高层裙房,看到裙房楼道入口共有8个“小屋”,确实开起了食杂店、保健品店、起名店等。
一位经营业主表示,他的“小屋”是从别人手里租来的,与其他的“小屋”不同,他的这个已经办理了产权证。
然而,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产权证和出租协议时,对方却果断拒绝了。
走访中,记者发现,从事经营的“小屋”大多在店内挂上了工商营业执照。
“房主”:
花几十万元买下了4间
据知情人介绍,龙南高层裙房一共有8个“小屋”,大多经营着食杂店、保健品店,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知情人表示,楼梯旁边的空间属于公共部位,但有人将楼梯旁边的空间搭建成“小屋”对外出租,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进行监管。
随后,知情人向记者提供了出租人的联系电话。
记者从出租人处了解到,龙南高层裙房下有4个“小屋”是他的,他是从个人手里花了几十万元买下的,并与对方签订了买卖协议。
他说,买的时候,他也知道这些“小屋”没有产权证,但当时对方着急用钱,价格很便宜,也就买下了。
出租人说,“小屋”是如何出现的,他也不清楚。买下来后,他就开始对外出租了,每年每个“小屋”的租金是12000元。
城管:
曾下发过责令整改通知
8日,龙岗社区工作站的冯站长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与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
据了解,让区城管局驻龙岗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曾接到过居民反映这个情况的电话,也到现场进行过查看,并对“小屋”的经营业户下发过责令整改通知。
工作人员说,搭建“小屋”并出租肯定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四五年了,他们调查时经营业户说法不一,年租金从6000元至12000元不等。
最后,他表示,会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个情况,看下一步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