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月17日讯 16日,齐齐哈尔市工商局联合哈尔滨银行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启动“金融大集”对接会,搭建“银社对接”桥梁。齐齐哈尔市工商部门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进行动产抵押的主体资格,可以将现有的或将有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和种植、养殖农产品进行“浮动抵押”。2013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9件,融资5.34亿元,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此次哈尔滨银行齐齐哈尔支行与9县(市)部分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金融大集”的形式进行对接,发挥哈尔滨银行的融资功能和工商部门的动产抵押职能,共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