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阿城某商场将徐某某团伙抓获。警方供片
两个犯罪团伙人物关系。
东北网1月28日讯 22日、26日,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先后抓获两个砸车盗窃团伙。据警方介绍,两个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疯狂砸车盗窃300余起,涉案物品价值130余万元,涉案被盗车辆价值300余万元。警方称,去年我市约2/3的砸车盗窃案是这两个团伙所为。令人惊讶而痛心的是,两个团伙嫌疑人的平均年龄不到16岁,最小的只有14岁。
年初以来香坊多地频发砸盗车案
今年年初以来,香坊区香大、安埠、和平等派出所辖区内连续发生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香坊分局刑侦一大队连续3天追踪,22日下午在阿城区将徐某某及其团伙成员刘某、安某(3人户籍均在阿城区)抓获,现场缴获被盗车辆1台。随后,在徐某某暂住地,警方找到高档烟酒、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大量涉案物品。据徐某某等人交代,他们砸车盗窃200余起,盗车数起,入室盗窃案件9起。
随后,香坊警方发现,曾与徐某某有紧密联系、并因参与同类犯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李某有重大嫌疑。侦查员立即将李某等人列为重点嫌疑人全力布控抓捕。26日,警方在南岗区某旅店将李某(齐齐哈尔市人)、耿某(河南省人)、赵某(哈市香坊区人)抓获,并在他们身上当场缴获被盗手机、作案工具等物品。目前,该团伙仍有一人在逃,警方正在全力抓捕。
“带头大哥”徐某某14岁入室盗窃
徐某某17岁,家在阿城。徐某某8个月大时,父母离异,直到今天,他也没见到过母亲。与父亲生活的17年里,他没有上过学,小的时候缺吃少穿,再长大一点就开始偷盗为生。
3年前,徐某某在哈市某小区27层翻窗入室,盗走一块价值60万元的手表,被警方逮捕。当时他只有14岁,后被民警释放。回到家后,徐某某继续小偷小摸。当时,有几个“小伙伴”发现他零花钱特别充裕,出手阔绰,就开始跟着他,吃他的喝他的,还一同住在出租屋里。
一日三餐下饭馆、网吧玩游戏……几个没有职业的孩子很快就把钱花光了。2013年一个深夜,几个孩子在香坊区某小区,选定了一辆车砸开车窗。当时,车里有装满现金的钱包、手机、高级烟酒等物品,他们“一扫而光”。此后,他们的开销得到了满足……
总结三点“经验”专盗高档大吉普
作案多了,徐某某便总结出了砸车盗物的经验——专砸“大吉普”。他对民警讲,原因有三:第一,“霸道”一类大吉普警报声小,作案不易暴露;第二,大吉普车主多是有钱人;第三,车内空间大,车主爱在里面放很多东西。
另外,大吉普车主们留在车里的备用钥匙,给了他们更大的“方便”。徐某某讲,遮阳板、储物箱是车主们最爱放备用钥匙的地方。正是这样,他们砸车盗物后,利用备用钥匙,将车变成了自己的“座驾”。当时,他们上午上网娱乐,下午睡觉,晚上11时准时驾车出来“干活”。
盗空一辆车只需要2分钟左右,大到酒箱、小到灯泡,昂贵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几个人只要是能拿走的,绝不留下。他们每回都干到凌晨2时,然后拉着满车“战利品”开车返回。徐某某说,如果盗来的车没油了,他们就把车扔在路边,在以后作案时再盗一辆。
“二号人物”转投新团伙传授经验
16岁的齐齐哈尔市男孩李某是徐某某的“好友”,也有过砸车和盗窃的行为,曾被警方抓获,因是未成年人,受到批评教育后被释放。当时,李某手下有自己的“团队”。
在徐某某团伙一直担任“二号人物”的14岁男孩耿某,在觉得徐某某已被警方紧盯时,便决定“不能再跟徐某某混了”。于是,耿某在2013年9月带着跟徐某某学来的经验,“转投”了李某。李某带着其他人,在南岗区一家小旅店包了房间,白天上网、睡觉,夜间到各区砸盗车辆。
当时,李某团伙成员想到,进出旅店引人耳目,又没有条件保存物品,于是他们采用了不同与徐某某团伙作案的方法,除了现金和烟以外,他们什么都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