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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农产品专卖店”有证销售野鸡大雁 属合法经营
2014-01-28 12:17:4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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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8日讯(记者 张强)东北网刊发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7号的北大荒农产品集散中心专卖店公开售卖野鸡、大雁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报道后,引起哈尔滨市林业局的高度重视。经查,该店有经营许可证,属合法经营。

  报道刊发后,哈尔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据哈尔滨市林业局动管处副处长张军介绍,28日一早,他们就会同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到北大荒农产品集散中心专卖店检查。该店提供了《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蓄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可以售卖。”张军说。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