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8日讯 为弘扬抗洪精神,近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3年全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于东光等351名抗洪勇士被授予“2013年哈尔滨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发生了1998年以来最大洪水,部分支流发生超历史记录洪水。面对严峻汛情,哈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军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急动员团结奋战,科学调度全力攻坚,实现了不垮一坝、不溃一堤、不死一人的目标,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夺取了抗洪抢险的全面胜利,涌现出一大批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抗洪精神,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哈市公安局等142个单位“2013年哈尔滨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东光等351名同志“2013年哈尔滨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