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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机动车上做广告 工商部门:汽车"移动广告"得备案
2014-02-11 10:57: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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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窗上标注“补胎电瓶连车”字样

  东北网2月11日讯 近日,记者在哈市街头发现,一些商家,把自己的机动车贴上“洗车”、“贴膜”等大字,为自己洗车或者汽车租赁等生意做起了广告。对此,工商部门表示,利用车体做广告的,必须要到工商部门备案、审批;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存在违章占道宣传,发现即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