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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服务谁享受谁交费 不享受不服务
2014-02-14 13:42:2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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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4日讯 特有物业服务包括电梯管理、车辆管理、装修管理、公共责任险四项服务内容。其中电梯管理服务费,《办法》保留了此前每月每户11元至120元的标准,但对电梯管理中的基础费用管理作出相应的补充修订。同时,《办法》对电梯的日常运营费用也作出增加。

  专家分析

  此次推出特有服务,就是要实行物业市场化的理念,推行谁享受谁交费的政策。特有服务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服务,只对有需求的用户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