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讯(记者 邓博文)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印发《关于面向残疾人启用公交优惠卡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5月起,在市区内启用残疾人公交优惠卡。本月28日前,将完成对申领人的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具有哈尔滨市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满70周岁残疾人(不含盲人),可自愿申领公交优惠卡。初次申领时,申领人须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办理;如损毁、遗失公交优惠卡,须持相关证件到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初次申领费用由市政府承担,补办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月28日前,将完成对申领残疾人的信息采集工作;4月30日起,经调试无误的公交优惠卡,将由社区(村)向申领人发放;5月起,获得优惠卡的残疾人,持卡在市区乘公交工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残疾人公交优惠卡适用于哈尔滨市区内具备刷卡付费功能的编码公交线路、地铁线路及所有过江轮渡线路。重度(1-2级)肢体残疾人实行免费优惠,其他各类别、各等级残疾人实行半费优惠(盲人按现行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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